司法服务保障 助力福建自贸区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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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产经网 发布时间:2020/7/16 浏览:392321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福建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就是助力福建自贸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狠抓执法办案,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有力推进自贸区优化营商环境。


7月16日,福建法院对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服务保障福建自贸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据悉,五年来,福建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建设案件23998件,涉案总标的总额达147.26亿元人民币,审结19904件,审结率达82.94%。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介绍,五年来,福建法院刑事案件量少质优,共受理涉自贸区建设刑事案件1314件,占比5.38%。虽然刑事案件数量不多,但人民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为自贸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福建自贸区的建设发展,近年来,各自贸法庭受理的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案由涉及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侵害商业秘密、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等新业态纠纷。欧岩峰指出,在新类型案件中,涉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增长态势较为明显,五年来的受理总数达794件,占涉自贸区建设案件总数的3.50% ,涉案标的总额为109、973、891.3元,反映了福建自贸区知识产权跨境贸易的发展趋势。

据了解,在审结的19904件案件中,一审案件21005件,二审案件1049件,申诉、再审等其他程序案件194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49%。同时,涉自贸区案件的调撤率也比其他同类案件要高,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2060件,调解率10.35%;撤诉4085件,撤诉率20.53%,总体呈现较高的服判息诉率和调撤率,体现了自贸区市场主体注重效率的司法需求,为各自贸法庭构建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妥善化解商事纠纷提供了新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和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意见》,福建法院落实“六高”发展新要求,坚持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涉自贸审判的影响力。其中,厦门海事法院在审理原告宁波远通海外渔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永大公司(ETERNAL MASTER CORP.)航次租船合同纠纷一案中,准确理解“货物留置权行使的合理限度规则”,根据渔货价值与债务金额之间的等价性衡量行使留置权的“合理限度”,依法作出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五年来,福建法院狠抓执法办案,推进改革创新,锐意开拓进取,实现提效跃升。欧岩峰表示,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继续以司法的公正高效,坚定维护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为福建自贸区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记者 林朝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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