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至2019年福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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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产经网 发布时间:2020/7/10 浏览:562359

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好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是人民法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最直接、最主要的途径。今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5至2019年福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并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的工作情况。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董碧仙介绍,五年来,福建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7767件,审结69978件,其中一审55130件、二审13028件、再审复查1659件、再审161件。


从福建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总体情况看,收案稳中有降。2015-2019年,福建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12169件、11051件、9578件、9973件和11829件。2019年总量较2015年下降2.79%。总体看,审判态势较为平稳,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发挥作用。

从地区分布差异上看,福厦泉三地占比大。五年来,福州、厦门、泉州三地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约占福建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60%,均过万件,各达1.1万件左右。龙岩、三明、漳州三地法院收案约占全省法院总量的23%,均在4200件左右;南平、宁德、莆田三地法院收案约占全省法院总量的15%,均在3400-2400件之间。

从审判质效方面看,福建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3073件,总体调撤率47.26%。其中,一审调撤率53.22%,二审改判发回1940件,改判发回率14.89%,案件经过一二审审理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达97.37%,审判质效良好。

据了解,在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为原告的居多,劳动报酬问题纠纷突出。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劳动仲裁处理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劳动者为原告的约占3/4。劳动报酬问题产生的争议最多,全省法院以追索劳动报酬案由立案受理的一审案件达16780件,占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近1/3。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工程建筑、加工制造、物流交通、销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众多,劳动争议的具体诉求及其原因也多种多样。董碧仙还表示,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新变化新挑战,五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案件审判工作中,着重处理好契约自由与劳动法治、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司法审判与劳动仲裁五个方面的关系,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记者 林朝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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