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实名通报一批干部,多人因醉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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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西日报、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7 浏览:278807

近日,龙岩新罗区4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实名通报,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龙岩新罗4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实名通报

11月5日,龙岩市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党组成员)林顺昌醉驾问题

2019年3月27日,林顺昌在下乡期间中午饮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回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林顺昌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6.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3月29日,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19年10月30日,新罗区纪委给予林顺昌开除党籍处分。

区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许少山醉驾问题

2017年8月14日,许少山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许少山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0.6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9月15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许少山不起诉。2018年7月17日,新罗区卫计系统党委给予许少山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曹溪中心小学退休教师林元炳醉驾问题

2018年3月26日晚,林元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碰撞路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林元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8.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5月15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元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11月7日,新罗区教育局党组给予林元炳开除党籍处分。

大池镇黄美村委会原委员吴杰醉驾问题

2019年1月12日凌晨,吴杰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新罗区西城恒宝酒店停车场内行驶至出口收费处时与收费员发生争执,被出警处理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3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4月28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杰拘役一个月十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10月8日,新罗区大池镇纪委给予吴杰开除党籍处分。

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1月5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集美区侨英街道浒井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浒井社区每年年初都会召开两委会研究决定,由厦门市集美区浒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浒井社区出资成立)以工资、过节费、防暑降温补贴、年终奖等名义,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张世瑜,社区党总支委员张亚全,社区党总支委员张连生,社区居委会委员汪惠丽,原社区党支部委员张智辉等人发放工资补贴,合计30.82万元。2019年9月,张育智、张世瑜、张亚全、张连生、汪惠丽、张智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同安区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工作人员黄健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黄健五次违规使用开发区的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金额合计1280.26元。2019年4月,黄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补缴相关费用。

翔安区人防办副主任叶捷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5月至年底,叶捷频在挂职担任马巷镇党委副书记期间,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现金,共计1.28万元。2018年12月,叶捷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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