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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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11/6 浏览:444414

11月6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看到,11月4号,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


6日中午,人民法院报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官微上进一步证实,称:王思聪确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还表示:“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此前,由王思聪100%控股的一家公司股权遭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详,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之前王思聪被冻结股权的公司为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王思聪100%控股,此次股权遭冻结,被执行人也是王思聪。天眼查信息显示,此前王思聪担任高管或股东的多家公司股权也遭到了冻结,熊猫互娱当前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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