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煤化集团下属两煤矿涉嫌无证排污生产和瞒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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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布时间:2018/4/18 浏览:3322962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山西省平遥县木家庄煤矿在排污许可证过期情况下大量生产涉嫌违法。另一个温家沟煤矿在山西和顺发生8·11矿难瞒报事件后,于2017年10月25日再次涉嫌瞒报一起安全事故。针对群众所反映情况,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调查。

煤矿现场采访

2018年4月2日早晨,在木家庄煤矿大门口,记者见到了几个煤矿工人。其中一位工人告诉记者,煤矿正在生产,煤种有5号跟9号煤,来往的半挂车都是拉煤的。随后记者又在门岗见到炸药库的保管师傅,他告诉记者,木家庄煤矿一直在生产,每天生产2-3千吨煤,到下午4点以前都拉走了。有拉到介休,有拉到公司洗煤厂。种种迹象表明,木家庄煤矿一直在生产出煤。

记者来到温家沟煤矿,在大门口看到有来回运输原煤的大车。在煤矿保安室,一位保安告诉记者,2017年确实发生一起事故,导致两名二线矿工当场电击死亡。因为这件事情当月矿上还扣发了工人们的部分工资,而他自己也少发了300多元。由于两名矿工都是附近村子里的,他们平常也熟悉。对于事故发生情形及原因,该保安的描述与记者在出事矿工村子里了解的情况一致。

职能部门说法前后矛盾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山西省平遥县安监局,见到了该局的孟局长。孟局长告诉记者,这两个煤矿都是正常生产矿井,每天都会向局里上报产量。至于木家庄煤矿有无排污许可证他并不清楚,如果真没有的话,他们也会配合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而对于温家沟煤矿之前发生的安全事故,孟局长明确地告诉记者,他不知情。而当记者问及安监局驻矿工作人员是否知情时,孟局长指出要等到星期天驻矿人员回来落实情况后才能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了山西省平遥县环保局,通过办公室常主任的安排,记者见到了监察队的刘大队长和分管上述煤矿区域的胡中队长。他们明确告诉记者,这两个煤矿都有排污许可证,并且都在执证排污,不存在无证排污非法生产。而这一说法也在主持工作的薛局长那里得到证实。为了还原事情真相,记者希望薛局长提供该煤矿排污许可的相关证明。但直到第二天记者离开平遥时,薛局长都不能提供木家庄煤矿的排污许可证,但一直都强调证件肯定是有。

4月9日,记者对薛局长进行了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木家庄煤矿排污许可证在2017年5月份就已经过期,他们已问过笔录,将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一个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过期,作为主管部门却不知情?在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却告诉记者有排污许可证,对于日常监管闭口不谈。

自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明确规定,禁止无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2018年环保部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证排污是严重的坏境违法行为。

对于温家沟煤矿安全事故涉嫌瞒报的情况,记者来到山西省平遥县人社局,通过医保中心主任刘聪文以及承办人核实,平遥县温家沟煤矿(隶属于平遥煤化集团)在2017年确实申报过两名工人武某和王某的工亡事宜,并且赔偿金已支付。对这个情况,《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也反映给了平遥县安监局孟局长。

关于山西省平遥县木家庄煤矿无证排污生产,温家沟煤矿涉嫌瞒报安全事故,记者将采访提纲以书面形式递交给他们的上级单位——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但截止记者发稿前仍未得到该集团公司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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