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公开发布疫情期间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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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产经网 发布时间:2020/3/20 浏览:382435

东南产经新闻网3月20日福州讯(记者 乔木) 今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刑事、民事、执行等领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福建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怀大介绍,2月3日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99万件,其中一审审结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43件;全省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2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亿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公开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包含福建省宣判的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诈骗犯罪肖某盗窃口罩案、首例盗窃防疫物资案、在禁猎期捕猎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疫情期间当事人在国外、省外参加“云审判”等案件。其中,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与陈某、姚某借款纠纷案是福建省首例因疫情滞留湖北,法官远程视频办案促调解的案例。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胜介绍,2016年4月19日,被告陈某、姚某夫妇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两被告向原告借款37万元,以其名下房产作抵押。之后,原告依约向两被告发放借款37万元,两被告亦依约同原告一同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后两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截至2019年11月15日,尚欠借款本金276178.91元,利息4892.88元。

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将陈某、姚某夫妇起诉至法院,罗源法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案件承办法官系湖北人,春节期间回湖北过年。因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滞留在湖北,无法返回法院上班。为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遂征求当事人意见,拟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对案件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2月24日,承办法官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经线上调解后,原、被告就还款协议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姚某夫妇承诺于2月25日向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3372.9元,并自2月起继续按照双方签订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自愿撤诉。



张胜表示,本案是福建省首例在鄂法官利用福建移动微法院远程办理案件的案例,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法官身在疫区、心系群众,通过司法“云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有力减轻了当事人千里来回奔波的诉累。同时,该案也是福建智慧法院建设的一个缩影,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线上办公平台,让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司法为民不掉线。

据悉,疫情期间,福建法院网上立案10829件,网上开庭3194件,网上调解2430件,全省12368诉讼服务热线累计接听47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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