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深入践行五商原则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福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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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产经网 发布时间:2020/6/12 浏览:562060


福建高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11日上午,福建法院召开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就福建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制定和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五商原则,打造“福建样本”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围绕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五商原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福建样本”。

据欧岩峰介绍,2018年10月,福建高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五商原则”,并制定关于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扩大市场对外开放制等方面的40项工作举措,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局面的形成;2019年1月,福建高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八项举措》等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以更广的思路、更活的机制、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自去年4月以来,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将“用户体验”“有诉必理,有求必答,无事不扰”贯彻始终,推进问需求策、纾困解难、暖心服务等3方面12项具体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庭审观摩月、执行见证月,线下走访座谈、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以用户体验检验司法工作;通过提升司法工作举措、发布典型案事例、编制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等方式,用司法工作提升用户体验。“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的相关工作举措,受到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好评,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并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欧岩峰表示。

据通报,2019年福建省法院统一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其中,审结民事纠纷11816件,一审审结合同案件29.67万件,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执结执行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2件。

创新提升,推进“升级版”建设

“今年以来,福建法院着力于走深走心走实、求新求精求进,着眼于机制集成、平台升级、制度建构、体系完善,提出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重要工作部署。”欧岩峰说,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在充分沟通协调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24项工作举措,充分体现了集合集成、跨界跨域、互动联动的创新动能,将有力推动福建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

欧岩峰介绍,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将重效率、促便利贯穿始终,把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目标;将超越指标、实质优化贯穿始终,既关注世行的评估指标,更关注市场主体的幸福指数。同时积极打造集聚资源平台,打造协同推进机制,打造创新发展智库,打造集成展示窗口,依据福建各地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基础、创新优势和工作特点,探索建设“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展示基地,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欧岩峰指出,要强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无纸化办案”的案件领域和方式办法;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诉讼费用网上交纳、退还办理程序;升级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僵尸企业”送达难等企业市场诚信问题;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快福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推动完善司法鉴定时限和费用规范,建立域外法查明中心,加强政务数据和涉企司法数据共享,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和司法保障机制。

据了解,通过二维码扫描和短信推送方式,全方位加大执行流程节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大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财产评估方式的运用范围,减少评估环节的费用支出,缩短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确定时间;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激励和修复机制,推动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欧岩峰强调,要不断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注销、税费减免等难题;落实破产案件简易快审机制,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时间;积极开展调研,深化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践探索,畅通司法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

“福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充分结合了理念创新和实践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长远布局和近期规划,必将有力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欧岩峰表示,下一步,福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记者 林朝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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