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119字回应前员工被羁押251天: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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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12/3 浏览:562607

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表达了个人诉求。对此,华为昨晚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

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当事人:“我听全国人民的”

另据侠客岛及北京日报报道,第一财经称李洪元在看到华为官方回应后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检察院披露具体案情

据12月2日报道,根据深圳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

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

据此前媒体报道,李洪元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非主动曝光此事,其拿到相关文件后分享到离职员工微信中,结果流传到网络上引起舆论发酵。

2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表示正在了解处理此事。

误告还是震慑

李洪元妻子对记者表示,“我们认为华为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毕竟是因为当初他们的误告,对吧。华为也是一家大公司,流程可能会比较长,需要时间。”李妻表示事情至此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还是有些压力。

企业的管理制度都是非常刚性的,企业为了维护制度和公司利益时往往被舆论谴责缺乏人情味。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华为处理李洪元这一案件暴露了两方面问题:

第一是华为将不应该由刑事案件立案的员工和公司纠纷去进行了报案,反应了华为的企业文化存在问题,内控流程也存在问题。他们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法务部门没有正确的认识法律,只管达到目的;

第二暴露问题是深圳当地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环节也存在问题。

游云庭认为对华为此举是想打击员工离职时索要比较高额的补偿这个行为,杀一儆百。

律师建议员工离职维权时可借助法律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如僧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在向公司协商离职或其他相关赔偿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这起案件不构成敲诈勒索,李洪元后续如果要追责,除了国家赔偿,还可以向相关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投诉,处理办案相关工作人员。

钟兰安律师建议,如果职工遇到类似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维权:第一点应该签署相应的和解协议,证明单位是自愿交付的费用;第二点,如果单位无法协商,职工需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仲裁、人员法院,甚至检察院维护合法权益;第三点,职工在维权的过程中最好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自己维权,这样会降低自己维权的风险,此外在与单位沟通时,建议可以进行录音,这样对阐明事实能够起到保护作用。

评论:前员工被羁押251天,

华为激起公众对超级企业的焦虑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2018年12月16日离职期间,其部门主管报案称其敲诈勒索,深圳市公安局介入将其刑拘。251天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李洪元得以重获自由。此事曝引发轩然大波。面对质疑,华为最新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因“前员工被羁押251天”事件而深陷舆论漩涡的华为终于发声。有别于过往类似案例中涉事企业惯用的“危机公关措辞”,华为的这份回应,依旧是强势硬刚,不仅没有形式上的道歉,甚至态度上也没有丝毫的善意释放。当然了,仅就有限的信息而言,我们并不足以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孰是孰非。就如同这一令人费解的“回应”一样,此事本身的来龙去脉也同样疑窦丛生。

一次劝退离职,居然演变成了刑事案件,这本身就是极不寻常的。梳理其细节,可以说极其复杂。在被羁押的251天里, 李洪元先后涉嫌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敲诈勒索三个罪名。其间,检察院还曾两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值得追问的是,华为最初的举报是否存在诬告嫌疑?而警方启动刑事羁押又是否太草率?动辄动用刑事手段来介入民事权属纠纷,这本身就是令人焦虑的。

在真相完整呈现之前,我们并不应该简单将此事简化表述为是“前员工因索要离职补偿款,而被华为起诉敲诈勒索”。但的确,此事触及了职场中人太多的敏感点。以强硬的淘汰机制为由头、以强势的法务资源为支撑,某些强势的资方,的确在蚕食着员工的权益。所谓“内控”所谓“优胜劣汰”所谓“绩效考核”,一旦强化成了一种去人性化的、冰冷的碾压机器,那么所谓企业存在的意义又究竟在哪里?

而超越企业治理模式与内部管理文化的范畴,李洪元还在更深层面,搅动起人们的不安:一家超级公司,是否真的强大到可以影响公检法的权力使用?一家超级公司,又是否真的会决绝无情到会给自己的员工挖坑设陷、背后捅刀?事已至此,我们惟有期待着,李洪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期待着严肃的庭审、控辩过程能够完整呈现真相。究竟是李洪元受了委屈,还是华为受到冤枉?我们等待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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