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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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69130

11月11日,受到舆论关注的“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当日下午,法院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熊志城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11日下午,法庭宣判结束后,柳斌律师在电话中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被告人熊志城在庭上并未有悔罪和道歉的表示,“他庭上的态度很不好。”

柳斌律师表示,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案情回顾

去年11月13日,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没多久的浙大毕业女生谭某某忽然失联,当时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在转发一则寻人启事,寻找这个聪明又勇敢的姑娘。

根据监控,姑娘最后消失在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

11月15日,谭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11月16日下午,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岁,广西人)。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志城抓获归案。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志城批准逮捕。

今年7月9日,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因为案情中涉及强制猥亵,所以不公开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

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

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推下附近的陡坡。后来熊志城还爬至陡坡下,对谭进行猥亵,并不顾谭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死亡。

一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女孩父母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极刑。他们觉得唯有这样,才能给他们些许安慰,才能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柳斌律师说,家属认为他们家庭此番的悲剧也应该引起景区对安全保障的警醒,景区应该有进一步认识和整改措施。如景区无任何态度,被害人家属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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